香河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香河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17620.34万元。 (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新兴产业园12条道路雨污管网等排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新建d800ˉd1500mm雨水管线1.72km;新建d600ˉd1000mm 污水管线10.80km;改造现状雨水泵站1座(内部改造),新建雨水提升泵站1座(地埋式,建成后恢复地面原貌),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地埋式,建成后恢复地面原貌),并对原有道路及交通标线进行恢复。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香河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内。 (4)建筑功能:/。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配合完成竣工备案止。 (6)质量标准: 合格。 (7)标段划分:1个。 (8)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82.62万元。
2.2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信誉要求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