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乡乡村振兴产业路建设项目(第二次)
重庆
大石乡乡村振兴产业路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比选项目 大石乡乡村振兴产业路建设项目(第二次) 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 2025 ] 65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垫江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垫交发 [ 2025 ] 202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大石乡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比选人 为 垫江县大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 比选条件 ,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 公开比选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垫江县大石乡各村(社区)
2 .2 项目概况与 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路基宽度为 4.5 米,路面宽度为 3.5 米,两侧硬化土路肩宽度各为 0.5 米,其中硬化土路肩和路面均采用 C25 水泥混凝土,且一并浇筑,在设置护栏段硬化土路肩加宽 25 厘米。 本项目王家垭口至石良村榨菜池为新建道路,其余道路均有机耕道或旧路仅需局部拓宽及修整路基后可铺筑路面。本项目共涉及九条道路,共计 2.622 公里 。
2.3 本次 比选项目 工程总投资额: 300万元
本次 比选项目 合同估算金额: 1714222元
2 . 4 比选范围 : 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图说、竞争性比选文件(含答疑、补遗)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 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 . 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 比选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 比选要求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 竞争性比选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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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