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地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曲塘镇 银树村 。
( 2)招标范围:银树村改造提升项目:衬砌明渠14.609km,排沟护砌0.41km,暗渠0.142km,渠系建筑物657座(含D80分水闸9座、D60分水闸72座、D40分水闸103座、φ100跌井4座、φ80跌井35座、φ60的跌井140、φ40跌井58座、φ100穿路涵管0.016km、φ80穿路涵管0.122km、φ60穿路涵管0.45km、φ40穿路涵管0.274km、B160衬砌明渠跨渠桥8座、B140衬砌明渠跨渠桥16座、B120衬砌明渠跨渠桥169座、B100衬砌明渠跨渠桥39座、B140排水沟跨渠桥1座、B100排水沟跨渠桥3座),其他(田间放水口1100座、会车道23处、交叉口26处、警示桩104根、生态通道179处),水泥路7.04km;(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5年 10 月 15 日到 2026年 05 月 15 日;工期: 212 日历天 。
( 4)合同估算价: 651万 元。
( 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 者执业;
(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的,经该 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 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 2021〕40 号)的规定, 自 2022 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 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 合建办市 〔 2021 〕 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 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 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 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 省二级建造师、二级 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 23〕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 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 A 类)、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 ), 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自 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4年9 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 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 ”的认定 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 求;
(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9)业绩:无
( 10)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中至少一个月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 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 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 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 1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 2019〕2 33 号) 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不达标的资质,不 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 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 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 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 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 “标准 ”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 ”中同 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 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 标的资质,不得参加 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12) 本工程为政府采购工程,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a.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程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10-0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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