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001)招标公告
湖北
咸宁市公安局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 ( 项目名称 ) 咸宁市公安局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09SZ-55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市公安局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关于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 2025 】 8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3497158.06 元(占比: 100 % );自筹: 0 元(占比: 0 % );贷款: 0 元(占比: 0 % );外资: 0 元(占比: 0 % );其他: 0 元(占比: 0 % ) ,招标人为 咸宁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城区 。
建设规模: 拟对咸宁城区咸宁大道、十六潭路、银桂路、双鹤路、桂乡大道等 18 条道路进行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拟对咸宁城区咸宁大道、十六潭路、银桂路、双鹤路、桂乡大道等 18 条道路进行标线施划及标识标牌维护,具体详见清单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15 日 。
合同估算价: 3497158.06 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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