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旅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四川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拟对 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旅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 , 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编号: 2025-0908001 。
二、 采购项目: 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旅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
三、资金来源: 债券资金;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30000 元。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业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农旅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
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 磋商 内容进行 响应 的,必须制作 响应文件 ,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 、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具 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烦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 市政 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 2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 、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参照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 取时间: 202 5 年 9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9 月 17 日 上午 9: 0 0-1 2 :00 、 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 在(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 316 号 4 栋 0101 正泰·天一广场内)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 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现金支付,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网络报名:请提供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 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售后不退(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 ,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询价文件。将已填写的:《介绍信(格式自拟)》 (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发送至 qq 邮箱: 。 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统一在邮箱回复,请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回复的报名成功信息为准。
注: 1. 请各投标人将扫描件做成一个 PDF 文件格式,文件命名: XXXX 公司 + 项目简称,未按要求发送的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2. 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将报名资料的原件给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未提交报名资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 25 年 9 月 22 日 09: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20 25 年 9 月 22 日 09 : 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 磋商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 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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