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镇前镇农污治理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725]HL[CS]2025007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镇前镇农污治理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1栋2单元31层3107号(自编号0048) | 3,366,633.00元 | 98.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镇前镇农污治理提升项目):
工程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政和县镇前镇农污治理提升项目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 | 项 | 何朝霞 | 川25120需解锁 | 3,366,63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周楷文 |
|---|---|
| 评审专家: | 王明青 、 叶少忠 、 张成昭 、 徐文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的80%计取,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镇前镇农污治理提升项目:2.1253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镇前镇镇前村西街100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