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镇CR2024-08-01成交公示
海南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自然资出示 202 5 - 0 2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 定城镇 CR2024-08-01地块 ,位于 定城镇福旺路西侧 ,面积 22000.54 平方米( 33亩 ) ,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5 0 年 ,成交价 953 万元。受让单位: 海南汇伯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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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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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 为 食品加工 项目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制造业 。 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元 /亩,年度产值不低于 400 万元 /亩 , 不设置税收指标 。 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
(二) 该宗地项目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琼建科〔2023〕240号)及《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
( 三 )开发建设期限: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天 内动工, 开工建设 之日起 730天 内 竣工投产,达产时间为竣工之日起 1460 天 内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竞得 人造成土地闲置 的 ,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 等 法律法规 依法进行处置 。
(四) 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 成交价款不包括有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照规定到县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
三、公示期: 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 25 年 9 月 17 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 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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