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招标公告
天津
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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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招标编号:NTS250918-094919) , 招标人为 智汇(天津)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至少1台500m3及以上橡胶膜密封型储气柜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且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三个月以上。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25N7012-DD-PE-C-001(B) 气柜请购文件),投标人要逐条响应,说明“满足”或是“偏差”。当响应说明是“偏差”时,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招标机构进行澄清确认,最终结果以招标中心澄清发布的内容为准,未进行标前澄清的偏离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4 09:1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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