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桥村基础设施整治维修工程
四川
,拟对 童桥村基础设施整治维修工程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C01172420250149
2. 项目名称:童桥村基础设施整治维修工程
3. 采购人:邛崃市桑园镇童桥村村民委员会
4. 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 167348.86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 童桥村基础设施整治维修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 “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2 截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 供 应 商 不 得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四川省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5.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
六、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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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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