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城发水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河南
-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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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批准,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信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3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780232.4 交货地点:河南省信阳市2.5 采购范围: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台式电脑 11 台、笔记本 1 台、A3 打复印机 1 台)。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2.7 质量:合格。2.8 质保期:台式电脑,笔记本 2 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打复印机质保期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 询比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2 信誉要求:
3.2.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2.2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3 通过“平台”网站
.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截止公告发布日,以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2.2 条款至 3.2.3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单位负责人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3 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价。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3.3本项目通过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即IP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MAC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5附件下载
信阳城发水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询比(文件)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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