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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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单一来源采购
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编号:AKCG-2025-08-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规模:安康市分公司对镇坪县城关、牛头店、曾家、邮储镇坪支行4处款箱寄存进行业务外包服务采购2.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3.范围:安康市分公司对镇坪县城关、牛头店、曾家、邮储镇坪支行4处款箱寄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活动,未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声明函原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
5、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2 17:00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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