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丙烯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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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煤化工成立于 2009 年 4 月,一期年产 60 万吨醇氨联产项目于 2012 年 10 月建成投产,规模为年产 52 万吨尿素、30 万吨甲醇,另有中间产品 30 万吨合成氨,已全面达产达效。二期年产 6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于 2024 年 6月顺利投产。按照集团公司领导工作安排,针对丙烯腈项目进行前期规划论证,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延伸,提升产品附加值,计划依托现有液氨产品及公用工程装置,现委托第三方编制丙烯腈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初版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招标方审查。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反馈的审查意见后七日内,提供修改版的纸版和电子版材料,直至完成双方确认的终版为止。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预可研终稿并通过招标方会议审查后,按招标方通知开具合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及收据,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60个工作日内付款支付100%的合同款。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1.6 最高限价:8 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丙烯和氨氧化制丙烯腈专利技术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23:55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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