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能天竣能源刘园子煤矿井下水仓清淤工程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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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二次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甘肃华能天竣能源刘园子煤矿井下水仓清淤工程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SNFZ-XBKY-T2025140958
1.3采购范围及要求:对矿井水仓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水仓容积符合防治水要求矿井 2#水仓总容量约6775m3,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7m3/h,水仓清淤完成后能容纳矿井正常8h涌水量:407m3/h*8h=3256m3,避免积水。(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1.3.2 最高限价(含税):947000 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实行月度据实结算,承包人完成月度作业计划范围内工程量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对当期已完成工程量进行验收。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结算审计批准之日180个工作日支付至实际结算总额的97%,剩余3%的结算款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待质保期届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向承包人返还。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三个及以上特征码信息检查(硬盘信息、主板信息、网卡信息、CPU信息、IP信息)异常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1年内(2024年 1月 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煤矿井下水仓清淤工程相关业绩(业绩以附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17:00附件下载
甘肃华能天竣能源刘园子煤矿井下水仓清淤工程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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