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铁丰化工专用线重卡超充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轮)采购公告
浙江
-金华市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轮)
1. 招标条件
义乌铁丰 化工专用线重卡超充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义乌铁丰化工专用线有限公司,现对义乌铁丰化工专用线重卡超充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ZJTF-YWTF-2025-0002-GK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义乌铁丰化工专用线 项目 位于中国 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西站大道 516号 , 本项目拟利用厂区西侧空地建设充电桩车位。新建 2台1600k VA 箱变及进线电缆管道,新建集卡车充电车位 10个,720k W 直流充电堆 4套,配置250A双枪终端9台,600A单枪液冷终端1台。基本兼容市面所有集卡车的快充需求。本工程包括充电站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此外,项目需对配电房北侧空地进行场地平整和硬化处理确保满足电动重卡通行。
2.2招标内容: 完成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深化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 的 采购 安装(包括 2台1600kVA户外箱变、配套电缆及进线电缆管道,720kW直流充电堆4套,配置250A双枪终端9台,600A单枪液冷终端1台)以及其供电系统和其相关配套消防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流线、场地平整硬化、设备基础和土建施工等,还需与 当地 国网进行电力增容审批对接并获取手续(与国网对接中要明确我方使用的电价为新能源电价,不得为大工业电价)、完成充电桩方案项目备案 报审 等所有工作内容的对接 。
充电桩设备要求: 1.投标人 所采购 的充电桩 设备 能在不改造的前提下无偿接入到任何公共平台, 并完成平台接入工作和项目备案工作等。须配备智能计量电表,在设备外壳印制招标方的 LOGO、标语、图案,LOGO等图片由招标方另行提供;2.充电桩后期如果更换充电桩服务平台,投标人能够联系设备厂家进行无偿对软件升级及平台的 对接; 3. 投标人 所采购 的充电桩 可以无偿提供通信协议(协议版本应易于扩展); 4.投标人所采购的充电桩必须取得3C认证;5.充电桩 设备厂家应具备充电模块、充电控制器研发制造能力,需提供相应第三方检测报告。 6.充电桩厂家具有自有的专业售后服务团队,拥有不少于5年的数字化平台售后服务;7.投标人 所采购 的充电桩 设备 品牌从以下库内选择(充电桩品牌:科大智能、科士达、中恒电气、森源电气、国电南瑞)。
箱变设备要求:本期新建 2台1600kVA箱变,1#箱变内配置10kV环网柜5面,SCB14-1600kVA干式变压器1台,0.4kV低压柜5面,预留2面低压并网柜间隔;2#箱变内配置10kV环网柜4面,SCB14-1600kVA干式变压器1台,0.4kV低压柜5面。投标人 所采购 的箱变及配套设施需为浙江省国网采购库内品牌。
2.3施工总工期: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 , 须具备下列资质和业绩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备: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 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 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自2022年起承接充电桩项目业务合同单项金额不小于2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及竣工报告)。设计单位自2022年起承接充电桩项目设计规模不小于2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 施工负责人)和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 ( 施工负责人) 资格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 “三类人员”B类证书 ,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不能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需提供在职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 需提供在职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人(含联合体)须具有当地类似电力增容审批和充电桩备案项目案例,并具有充电桩项目建设经验 ( 提供相应证明项目资料包含合同、备案证、国网相关批复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
3.2.2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3.3 投标人企业(含联合体)注册资金 均 不低于 5 00万元。
代理人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 提供社保证明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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