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磁共振设备移机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浙江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台州市立医院
项目名称: 核磁共振设备移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核磁共振设备移机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核磁共振设备移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核磁共振设备属于大型精密三类医疗诊断设备,磁共振这类特殊大型设备需要重新降场和拆机再安装,在流程和工艺上比重新安装一台磁共振设备还要复杂和精密,尤其是其最终安装后各项性能参数是否能符合原厂出厂技术参数标准最为关键,确保配件参数及移机后整机参数完全符合设备制造要求,避免影像诊断误诊的发生。综上所述只有原厂或其授权进销商具备这样的能力完成上述需求。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原厂苏州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苏州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C栋1、2、3、层(该地址不得从事零售)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3日 至 2025年09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