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市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泗河堤防维修养护)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BM-2025-J0122(市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489(省网)
2、项目名称: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市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泗河堤防维修养护)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2.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市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泗河堤防维修养护),本次维修养护段位于泗河兖州段、高新区和太白湖新区段,共48千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9 0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