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L-2025-010
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责任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采购需求:为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及其附属的唐山市丰润区太平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燕山路街道办事处欣园社区服务中心站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人员办理医疗责任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该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2)信誉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时查询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4)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上一级法人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上一级法人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取得其上一级法人公司(行)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其上一级法人公司(行)及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其上一级法人公司(行)盖章的授权书。分支机构针对具体情况可以使用其上一级或总公司(行)、省公司(行)法人公司(行)的诸如:审计报告、纳税、缴纳社保,评估、资信等相关专业性的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责任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0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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