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Ⅰ标段(风冷充电主机)、Ⅱ标段(液冷充电主机)
江西
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计划 利用丰城市剑光街道、河洲街道、孙波街道等六个街道及拖船 镇 、小港镇、铁路镇等二十七个 乡镇 66个已有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集中分布式场站和新能源汽车碎片式充电场站 ,进行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项目 。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丰城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
利用丰城市剑光街道、河洲街道、孙波街道等六个街道及拖船 镇 、小港镇、铁路镇等二十七个 乡镇 66 个已有停车场建设新能源汽车集中分布式场站和新能源汽车碎片式充电场站。其中集中分布式充电站 41 个,充电桩快充设备数量 83 台。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充电规模 915.53 万度。
2 .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划分为 两 个标段 , 具体内容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单位: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
| I | 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I标段(风冷充电主机) | 4148650 | 充电桩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保管、指导(配合)安装、软件开发、调试、验收、试运行、人员培训、维保服务等,具体设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 |
| II | 丰城市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II标段(液冷充电主机) | 6970625 |
注: 投标人 可对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 投标并中标 , 投标人可 根据自身情况选取所投标段,可以全部参与,也可以部分参与 。
2 .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接买方书面通知后 20 天内将设备送至买方指定位置。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
交货要求: 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1至附表5。
3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22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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