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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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Z14 ,项目业主为 宁波甬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甬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方桥镇,东临方康路,南靠方桥恒河。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地块占地面积为 36509;由 10 栋住宅、3 栋设备用房、1 个门卫以及 1 层地下室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08920.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8482.97,地下建筑面积 30438.01,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6173,建筑高度为16-18层,最高建筑为53.7米。
招标项目: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紧跟项目总体工期,中标人应在此工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所涉及的热水系统所需的全部工程内容且不能影响总包及其它分包的施工和验收。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为2025 年 9 月 30 日,竣工并通过专项验收的时间定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工程师出具的开工通知为准(竣工验收时间不顺延)。同时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厂家需承担涉及空气能验收及与总包涉及空气能验收的所有费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内容(具体工作应结合施工图纸及施工界面划分):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水箱、空气能主机附属的设备、附件,配电系统的配电箱、元器件、电线管路、电缆电线以及相应控制系统的硬件、软件等)的供货、运输、材料保管、施工安装、测试调试、成品保护、检验检测、验收交付、维护保养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图纸深化优化、政府相关部门报审及与总包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技术要求需符合建筑设计相关图纸及设计说明,同时需由空气源单位进行深化且经过设计院确定,如需审图,需由空气源单位报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审图。
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合同架构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中标单位的工作内容,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是响应资格预审要求、参加资格预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提供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申请截止时间)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盖章签字页、签订时间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员工,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在施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4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多个标段项目)
3.6 申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7:00附件下载
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空气源热泵供货及安装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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