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国有林场采购防护巡逻车项目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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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国有林场采购防护巡逻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国有林场采购防护巡逻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202509020002001
项目名称:朝阳县国有林场采购防护巡逻车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0
最高限价:单价不超过 150000.00每台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 60 天内(具体期限按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在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报名。
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 B9-9)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 300元/包(售后不退)
5、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注册账号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6、获取采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9月 24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号楼 8 号门市房 2 楼)。
六、开启
时间:2025年 9月 24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号楼 8 号门市房 2 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自签署;
1.2 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1.4 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 B9-9)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联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湖街 56号(01014)17 层 1708房间联系方式: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 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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