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洗选厂浓缩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洗选厂浓缩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A134-ZB-25081397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洗选厂浓缩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JNA134-ZB-250813971 )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通过“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一)工程主要内容
1. 拆除原有浓缩车间Ф 20m 浓缩池,新建Ф 30m 浓缩池,半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新建泵房,建筑体积约 830m ³,采用筏板基础,地下一层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一层为框架结构。
3. 新建循环水池,容积约 570m ³,钢筋混凝土结构。
4. 新建絮凝剂加药库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 54 ㎡,采用条形基础,框架结构。
5. 新增配套热力管网、室外给排水管道及阀门井等。
6. 施工区域内,现有库房、管线、围墙、挡墙、道路及临建等拆除恢复及清运。
7. 配套 1 台Ф 30m 浓缩机(包含 1 台浓缩机超声波泥水界面仪、 1 台入料浓度计)、 1 台电动葫芦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2.2 招标内容、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包)名称: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洗选厂浓缩系统改造工程
标段(包)内容、范围:拆除原有浓缩车间Ф 20m 浓缩池,新建Ф 30m 浓缩 池,半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建泵房,建筑体积约 830m ³,采用筏板基础,地下一层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一层为框架结构;新建循环水池,容积约 570m ³,钢筋混凝土结构,浓缩池底流口采用双层耐磨管道;新建絮凝剂加药库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 54 ㎡,采用条形基础,框架结构;新增配套热力管网、室外给排水管道及阀门井等;施工区域内,现有库房、管线、围墙、挡墙、道路及临建等拆除恢复及清运;配套 1 台Ф 30m 浓缩机(包含 1 台浓缩机超声波泥水界面仪、 1 台浓度计)、 1 台电动葫芦等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工程采用设计 - 采购 - 施工( EPC )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勘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单体试车、与原有系统搭接、联合试车、投料试车、性能验收、对买方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质保期内系统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并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备案、验收等。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成庄矿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 1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煤炭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或【选煤(或选矿或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任一专业即可】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选煤(或选矿或矿物洗选和加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任一专业即可】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 1 项类似业绩
( 1 )近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和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 2 )类似业绩: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洗选厂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 3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设计业绩无须提供】
③对应项目的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注】若所提供业绩系联合体形式,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信誉材料”)。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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