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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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总价40万元的报价(首次和最终报价)。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服务项目: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或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
(2)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利润表复印件1份或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7.不得再委托第三方从事研发、备案、生产。
8.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说明: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7:00附件下载
应用传统工艺配置中药制剂备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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