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黑龙江
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 已由 双鸭山市水务局 以 双水字[2024]60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为 中央资金加地方一般债 ,招标 人为 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2.2 计划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9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09 月 26 日, 共 365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竣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3建设地点:集贤县 。
2.4 本 项目 总 建设规模 :本次新建芦苇拦河闸在原址拆除重建,新建工程采用钢筋砼结构,型式为开敞式,拦河闸由进口护砌段、铺盖段、闸室段、消能防冲段、海漫段、上下游河道两岸护砌、新建水闸信息化系统、新建雨量水位一体化站和安全监测设施等。(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254102.8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 202 5 年 05 月 - 202 5 年 07 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 养老保险 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 养老 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8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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