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能源托管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示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市管理局(卫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能源托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1 采购内容:卫辉市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能源托管项目,本项目拟对城区市政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59条道路及47个路口的4611盏灯具,80块电表及配电箱等城区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
2.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0年。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3500000.00元/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50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 马瑞 | 新乡瑞呈工程管理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赵小伟 | 河南经贸技师学院 | 高讲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赵忻 |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边疆 | 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傅小红 | 新乡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会计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9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5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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