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E4202000067500553001)的招标公告
湖北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202000067500553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人村片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420203-04-01-99476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方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城市更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工人村片约 2.36 万 m 2 商业设施提升工程、约 1.42 万 m 2 宜居空间改造工程、约 3.20 万 m 2 区内设施完善工程,完成民居、经营业态改造等周边配套工程。
其他: / 。
2.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提供本项目运营及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施工、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与总承包相关联的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和服务等。
(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其施工图设计、公共区域装饰方案、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 2)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电梯等分部工程 。
( 3)运营要求:根据项目特点拟定合适的运营模式,制定科学的运营方案,合理 安排运营计划,加强运营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营。积极创造 就业机会,吸引、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支持。按照各年运营绩效目标,达到相应招商等要求。
标段划分: /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 10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合作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0 年,运营期自开始运营日至合作期满为止)
合同估算价: 项目总投资约 13315 万元 。
2. 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3.1.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 设计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代文物维修保护)、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3 人员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等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历史文物修缮施工负责人: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历史文物修缮设计负责人: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 围须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保记录。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近五年( 20 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一项1或2或3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 1 35 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在 1 35 00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3工程投资额在 1 35 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1.5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须提供上年度(202 4 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满足) 。
3.1.6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 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1-4条、第7-8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第5-6条按要求提供各网站查询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以上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 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 最高投标限价 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 4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 2015 〕 83 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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