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事项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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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事项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事项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 17 楼 1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DM-2025-0117
1.2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零星事项维护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306576.23 元
1.5 最高限价:306576.23 元
1.6磋商范围:本项目对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外立面及围墙檐口零星维护、增加太阳能配套设备安装、新增集装箱拼装式仓库等清单内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7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
1.8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要求提供。
2.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4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 2024年 1月至今任意 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 3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评审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经理:具备 $\textcircled{1}$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textcircled{2}$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textcircled{3}$ 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5 年至今连续 3 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textcircled{4}$ 提供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textcircled{1}$ 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textcircled{2}$ 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2025年至今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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