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兴平镇新合村道路硬化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
询价邀请
,拟对 广安区兴平镇新合村道路硬化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采购编号: ZGYM-2025-08-04
二、 采购项目 名称 : 广安区兴平镇新合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资金来源: 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 ; 采购预算 : 737519.00 元(大写:柒拾叁万柒仟伍佰壹拾玖元整); 最高限价: 663767.1元(大写:陆拾陆万叁仟柒佰陆拾柒元壹角)。
四 、采购内容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道路硬化长1.4公里、宽4米。 (详见询价 通知书 第五章)
凡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对询价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2)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经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 具备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参照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 : 00-17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内塔路 176 号负二层 获取。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 元 / 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网络报名:网上获取询价文件:请提供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 元 / 份。将已填写的:《介绍信(格式自拟)》 (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发送至 qq 邮箱: 。 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统一在邮箱回复,请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回复的报名成功信息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注:1.请各投标人将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格式,文件命名:XXXX公司+项目简称,未按要求发送的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2.通过网络报名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将报名资料的原件给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未提交报名资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 3 日 9:30 (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 316 号 4 栋 0101 (正泰·天一广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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