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土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 概况
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峰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A1-1工区碎石土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JT-XM-GKYQZB-HW-202508-0619
3. 招标范围:碎石土采购。
4. 本次材料采购共划分为 1个标段,即A1标段,主要材料数量见下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金额(元) | 备注 |
|---|---|---|---|---|---|---|
| 1 | 碎石土 | / | 52000 | 85.00 | 4420000.00 | / |
| 合计: | 4420000.00 | |||||
| 注: 1、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等于或超过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2、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3、 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5.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孙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规范要求。
8. 招标控制价: 4420000.00元人民币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31572.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能力。
2.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近三年内(2022年8月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9.本次采购项目为主材、地产材料时,非直接开采、加工材料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与上游供应商签定的采购合同来证明材料的合法来源;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 **取
1.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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