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EJSCGXQ202507280139)项目(泗阳)询比公告
江苏
-宿迁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EJSCGXQ202507280139)项目(泗阳)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7280139 )项目(泗阳) (项目编号: WY-20250828-00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 EJSCGXQ202507280139 )项目(泗阳)。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拟采购对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清单明细及技术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 采购估算金额:不含税 2150000 元。
1.2.3 项目地点:宿迁市泗阳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区域为准。
1.2.4 工期: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且符合进场条件后 30 天内(以最晚时间为准)。
1.2.5 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 年。
1.2.6 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7 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8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215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材料部分为 1725500 元人民币(不含税),集成服务部分为 424500 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含设备材料部分和集成服务部分)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扫描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含)后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联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5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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