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凤大道延伸段一期监理
重庆
灵凤大道延伸段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凤大道延伸段一期 已由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 以 万州经开创发【2025】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 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 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万州经开区灵凤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该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灵凤片区,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 1432米,标准路幅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景观工程等内容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 15225.2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 152.25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建设内容, 含 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景观工程等 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具体工作 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4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甲 级 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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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