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灵武市崇兴集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 2025〕1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镇区。
2.3计划 工期: 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新建畜禽交易棚两座,总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电气、场地硬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