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兴福片区遗留户拆除服务补选供应商项目变更公告
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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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兴福片区遗留户拆除服务补选供应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兴福片区遗留户拆除服务补选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兴福片区遗留户拆除服务补选供应商项目
2.项目编号:YGZD-CS-2025022
3.项目类别:工程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地点: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兴福片区
6.采购需求:因拆除作业工作难度大、工程量大且繁琐、相关政策执行复杂。为保障拆除任务的及时顺利进行,本项目拟补选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有关部分要求实施拆除作业,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尽的拆除作业方案,实施拆除作业。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7.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如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拆除过程中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在签约时拒绝签约。
8.入围家数: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照最终合格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家数,但最终入围家数不超过 5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鲁财采【2016】34号文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四、磋商文件
请于 2025 年8 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 PDF 文档发送至 邮箱,邮件中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 +$ 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人员。
磋商文件:300元/份,供应商所发邮件须出具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投标报名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备注:
(1)潜在供应商须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资格审查
以磋商小组进行的资格审查为准。
(3)供应商对其提报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响应文件提交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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