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配套工程鹿泉支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
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配套工程鹿泉支线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配套工程鹿泉支线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能源核字[2021]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胜鸿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胜鸿燃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气源引自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12#阀室,途经拟建设的李村分输站,分别止于省天然气公司鹿泉站和河北昆仑中科鹿泉门站。新建管道全长约3.3公里,管径508毫米,其中神安管道12#阀室-拟建设的李村分输站线路长度约2.1公里,设计压力8兆帕;李村分输站-省天然气公司鹿泉站连接线全长约0.6公里,设计压力4兆帕;李村分输站-河北昆仑中科鹿泉门站连接线全长约0.6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全线新建1座分输站场,总用地面积0.5931公顷。本次招标内容为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配套工程鹿泉支线项目李村分输站工程。
2.2招标范围: 神木-安平煤层气管道配套工程鹿泉支线项目李村分输站工程,包括:土建平衡、站房、辅助用房、总图、设备基础、排污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1)。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3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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