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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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招标编号:睢采磋(2025)ZZFDC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万元, 招标人为睢宁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textcircled{1}$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textcircled{2}$ 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1.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textcircled{1}$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textcircled{2}$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相关格式》)。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相关格式》)。1.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相关格式》)。1.7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extcircled{1}$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textcircled{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7:00附件下载
睢宁县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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