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配电工程EPC招标公告(第1次)
安徽
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配电工程EPC 招标公告
( 电子招标投标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配电工程 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南市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配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1.4 项目代码: 2309-340405-04-01-924801
1.5 招标人: 淮南市楚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 淮南市楚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供配电工程 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GCHNG0182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GCHNG0182 -1
2.5 建设地点: 淮南市八公山区机械厂路南侧 。
2.6 建设规模: 淮南市益民阳光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机械厂路南侧。小区建筑面积 4.76万平方米,11层建筑5栋,16层建筑1栋,其中住宅3.8万平方米,居民住户494户,商铺7户,服务用房3户,充电桩67户。本次建设为1#-7#楼供电工程。本次移交部分申请用电2230kVA(800kVA*2+630kVA),自管部分申请用电800kVA(主供400kVA+备用400kVA)。新建配电房(一层移交,二层自管)位于现状小区西北角。
一层为 10kV移交配电房,二层10kV自管。
其他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最终的建设内容以审批后的规划方案、施工图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7727330.63 元
2.8 计划工期: 总工期 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含图审),施工工期7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 EPC),包含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现场技术服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移交、材料及设备采购、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EPC)
2.11 其他: 质量标准:
( 1)设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达到施工深度要求。
( 2)设备材料 采购 :合格。满足设计要求、招标人要求,符合约定的参数、品牌(或相当于)要求。
( 3)施工: 施工质量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且 同时 具备以下资质:
1 ) 设计资质: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 1、2和3三项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 供 社保承诺 。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 格式自拟 )。
(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资格要求 :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 社保承诺 。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
( 3 ) 项目施工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 社保承诺 。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 拟派 项目 施工负责人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 格式自拟) 。
( 4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 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资格项业绩要求。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均 无资格项业绩要求。
3. 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
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 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 ( 联合体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 ,其他联合体成员配合。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鼓励与淮南市(含各县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
3. 7 信誉要求: 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 1~ 3 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 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信誉 承诺书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8 其他要求:无。
3. 9 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 ( 市、省管县 ) 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3.10 其他要求: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省外进皖企业投标时需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项目班子全体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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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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