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海县强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宁海县强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以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八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立项)的批复》(甬农复〔2025〕2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强蛟镇,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面积2072亩,汲及临港村、上蒲村、下蒲村、胜龙村、薛上岙村及加爵科村6个行政村,其中灌溉和排水工程:修建水渠共11条,长2377米,排水暗管230米;疏浚沟渠共2条,长218米;堰坝9座,泵站1座,铺设PE管2200米。田间道路工程:共修建机耕路19条,总长度7432米,均为原道路硬化;共修建生产路4条,总长度1006m,为泥结石路面;渠系建筑物:修建农桥共4座。
项目总投资为:780.88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渠系建筑物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644.6558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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