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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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9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三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清杂清障、河道清淤、新建护岸、整坡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textcircled{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textcircled{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textcircled{3}$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1 17:00附件下载
三彭村一事一议14组庄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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