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淳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6-610430-04-05-269586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淳化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5.00%、自筹资金45.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淳化县;
2.2 工程规模:本子项为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全淳化县(涉及县城及7镇1街办、128个行政村)既有车位补充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充电站的设计,分2车位、4车位、6车位、8车位等多种停车场,均为四级充电站:本次采用12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和群充直流充电机两种形式,以满足单枪输出功率120kw要求。供电采用TN-S接地系统,各个充电站供电按三级负荷设置 ;
2.3 项目投资总额:9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6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4003516e3ft401cs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本次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 三 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3.4.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为准)。3.4.3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08-26 09:00起至2025-09-01 18: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淳化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网上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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