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
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 已由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4〕238号)和《关于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5〕9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2412-445122-19-01-144596 。资金来源为 除争取上级补助、深圳对口帮扶资金、产业基金、政策性银行融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饶平县凤江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饶平县凤江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为饶平县凤江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分二期实施 ,现对 二期 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新丰镇、三饶镇、新塘镇、浮滨镇、浮山镇、东山镇、新圩镇、樟溪镇、高堂镇等10个镇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饶平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终端约249座(包含资源化利用终端、生态处理设施终端及一体化处理设施终端),新建dn160-800mm管道约164公里,新建加盖排水沟约333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35701.72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 。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包括对饶洋镇、新丰镇、三饶镇、新塘镇、浮滨镇、浮山镇、东山镇、新圩镇、樟溪镇、高堂镇等10个镇新建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部分已有的村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拟新建污水处理终端约124座(包含资源化利用终端、生态处理设施终端及一体化处理设施终端);新建dn160-800mm管道约54855m,新建加盖排水沟约110955m。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2.4本项目 监理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1295088.22 元(已下浮30%)。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
2.6 计划施工工期:4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工程 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 有效资质的企业;
3.2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注册在该单位, 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
3.3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
3.4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3.7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1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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