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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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22-25FE5745NMF
一、招标条件
,就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92辆)、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81辆)以及呼和浩特市长输供热有限公司(7辆),共计180辆业务用车及生产用车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保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8年4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且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同时提供在呼和浩特市具有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明或租赁合同);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单位行贿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情形(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8日下午17:00)进入《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燃热专区)》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8 17:00附件下载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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