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野马渡文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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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野马渡文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84万元, 招标人为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野马渡文体中心(地下一层,地上四层)自2013年投入使用以来,极大满足周边居民的文体需求和活动需要。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文体中心外部陈旧,基础设施设备老化,维修保养费用不断增加。此外,电影院、健身房、少儿艺术培训等业态随着市场变化也面临经营困境。因此,对野马渡文体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根据整体策划与运营定位,项目将打造成为集文化、商业、互动体验为一体的综合体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野马渡文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野马渡文体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1—6项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7.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8.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本单位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9.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信息)
10.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6: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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