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5-58
2、采购项目名称:西峡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无人机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4、质保期:三年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西峡政采公开-2025-58-1 | 无人机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需解锁 |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街道七一路创业大街A座106室 | 411,555.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2分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贾虎、尉卓健、胡建伟、杨晓鹏、张连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本项目无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中标人得分及排序:第一名需解锁87.2分;未中标投标人得分及排序:第二名南阳市新杰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8.15分、第三名南阳市杭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6.25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峡县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西峡县迎宾大道与灌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