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单位为武汉十五冶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石市金通物资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承包工程名称: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2.2本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2座20kV专用变电所增容改造,供电总容量9000kVA。合同估算价总价为:899.69万元(含税),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875.64万元,工程设计费含税24.05万元。2.3本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788号。2.4本承包工程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暂定2025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5招标范围中国十五冶总部专用供电增容改造工程(EPC)项目包括:从电网供电电源接入至1#、2#专用配电房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为止,外加公寓楼7台低压配电箱改造部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上述范围内的整体设计(2)供电部门设计审批、供用电手续的报装;(3)20kV专用线路(电缆)工程、土建(供电工程的公专用电力管网、设预埋套管及电缆沟、桥架、井及其盖板采购施工;(4)高低压配电柜采购及安装(含1#、2#配电室内基础改造施工);(5)调试、验收、送电以及相关部门验收;(6)质保期内的保修。上述范围内设计、材料采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培训等相关服务,即(EPC)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成员)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1项目经理要求(即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供配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施工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3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3.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110千伏以下)(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许可证及以上许可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8月1日至今具有完工或在建类似电力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有结算书或者完工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在建项目无需提供结算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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