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电务段2025年灭火器材维修更新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电务段 2025年灭火器材维修更新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公告
项目 编号: CRMZD2025-TP511
一、采购条件
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 2025年灭火器材维修更新 进行竞争性 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 生产成本 ,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 、采购 内容及项目概况
包件号: A01;包件名称:2025年灭火器材维修更新。
1.项目概况:为保证灭火器材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正常使用,满足扑灭火灾需要。对北京电务段管内灭火器材进行维修更新。涉及北京、廊坊、承德、张家口地区北京电务段管内各站。
2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9 月 3 0 日 止。
3 . 设备地点: 北京、廊坊、承德、张家口地区北京电务段管内各站。
三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
营业范围: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的企业。
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灭火器销售及维修资质。
3.1. 1. 2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 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自谈判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采购项目业绩,提供至少 1份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 。
3.1. 1.5 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3.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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