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安徽
一、招标编号: 皖 E0-51-2025-0315
二、项目名称: 博望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一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马鞍山市品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名门世家 5-106 号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 、项目概况:博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博望区,项目涉及博望区域内 23 处建筑屋顶。本项目可用屋顶可利用面积约 129401 平方米,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 25MWp 。本项目为一期,涉及 9 处建筑屋顶,建设规模为 18.2MWp 。本项目屋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按 0.4kV 电压等级接入。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 2025 ) 325 号),项目统一代码: 2505-340506-04-01-230045 。
3 、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7026.96 万元。
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5070 万元(含暂列金 150 万元),单瓦最高投标限价为 2.7032 元每瓦(直流侧装机容量)。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暂列金 150 万元以及两年运维期内产生的运维费用。
八、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九、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和并网接入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招标人通知后,总工期 540 天;其中单个子项目开工后 90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图纸审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满足1或者2或者3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
( 2 )施工资质:同时满足1和2要求:
1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
注: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无专业 , 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 3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或单独配备,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成员 ( 含牵头人 ) 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相应的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 3 )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 4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 - “邀请提醒” - “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 5 )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 1 )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 2 )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 、业绩要求:无。
7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 : 是。
十一、招标范围: ( 1 )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现场勘察、屋面荷载鉴定报告、加固设计方案(如需)、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概预算编制、测绘、配合图纸审查等,以上如涉及必须提供;
( 2 )施工:包括备案、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屋顶加固(如需)、屋面瓦更换(如需)、屋面瓦除锈防腐(如需)、土建及其他安装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二次搬运、仓储、调试、检验、试验、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 240 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 ( 出具试运行报告 ) 、电站检测、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
( 3 )采购:本项目的组件、逆变器及配套并网设备,由中标人采购;本项目的数据采集器、远红、能源管理平台等设备,由中标人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接入便于后期统一运营管理,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本工程项下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前,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的,运维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运维期和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项下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电气设备质保期 2 年,运维期 2 年,逆变器质保 5 年,组件产品质量保证期(含整体材料和工艺质保)为验收之日起 12 年,功率质保为 25 年。以实际完成装机容量为准。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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