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后勤物资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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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91
二、项目名称:后勤物资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川路塑胶大街39号1号厂房 | 2,865,200.00元 | 后勤物资配送(折扣百分比(即单价折扣比例)):83.00%
| 95.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7060199 |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后勤物资配送 | 白荡里、香万家、大西南等。 | 袋装等。 | 1(项) | 2,865,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小波(采购人代表) 、 王蕾 、 鲜兵 、 邹晓沛 、 韩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按预算金额划分费率档次,按各档级距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累进之和下浮10%为收费总额,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中标金额(万元)100 以下 1.5%;100-500 1.1%。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如下: 户 名:需解锁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3-701号 电 话:需解锁 开取发票专用邮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196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3771[2025]01454,采购预算品目为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65,200.00元,最高限价为2,865,2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
本项目共7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1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6家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