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余集贸市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NTJR-C2025-0044
项目名称: 金余集贸市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85.48481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76620.90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该工程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金余村。本次施工范围为金余集贸市场改造工程。含场地硬化改造、摊位改造以及雨污水改造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旦 成交 ,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9-02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