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分公司数字集群网直放站设备框架采购变更公告
广东
-广州市
2025年广州分公司数字集群网直放站设备框架采购 变更 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广州分公司数字集群网直放站设备框架采购 ,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ZJZB-2025-16817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章 1.2条。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 1 | 数字光纤直放站 -350M+800M光纤直放站-近端单元 | 支持 800M集群网频段以及350M的PDT频段; 800M频段(反向:806MHz-821MHz;前向:851MHz-866MHz) 350M频段(反向:351MHz-356MHz;前向:361MHz-366MHz),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60 |
| 2 | 数字光纤直放站 -350M+800M光纤直放站-远端单元-40W | 台 | 15 | |
| 3 | 数字光纤直放站 -350M+800M光纤直放站-远端单元-20W | 台 | 115 | |
| 4 | 数字光纤直放站 -800M光纤直放站-近端单元 | 支持 800M集群网频段; 800M频段(反向:806MHz-821MHz;前向:851MHz-866MHz),详见技术规范书 | 台 | 10 |
| 5 | 数字光纤直放站 -800光纤直放站-远端单元-20W | 台 | 20 | |
| 合计: | 220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下达的订单为准。
1.2.1 ★ 交货期:每批采购订单下达后 30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订单所采设备到货。
1.2.2交货地点:广州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57.80 万元(不含税)及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需求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 2 年 07 月 0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07 月 0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07 月 0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最近三年内 ( 202 2 年 07 月 01 起 )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投标人及 其投标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人须具备 2022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放站产品的销售业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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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 同类项目 的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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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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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4 本次采购相关型号产品均须具备国家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尚未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投标时须提供办理核准证的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如未按时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办理完毕前对应产品不予下单。最终中标人的核准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办理完成的核准证证书为项目付款的必要条件。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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