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2025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陵区 2025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 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以扬广水 [202 5 ] 27 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省 级 补助及区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 广陵区经济开发区、汤汪街道以及沙头、李典、头桥镇境内 。
2.2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根据《广陵区 “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及《区委九届九次全会报告、202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精神。围绕“河道功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构建完善”的治理思路,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特色化改造,改善河道引排条件,提升农村水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扬州市广陵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计划实施202 5 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及生态建设工程,综合工程等别为 IV等。
本工程通过生态清淤、岸坡整治、植被绿化等措施,对 广陵区经济开发区 、汤汪街道 以及沙头 、 李典、头桥三 个乡镇 共计 17 条河道 进行生态治理及环境提升 , 清淤总长 12.02km ,护岸总长 3. 69 km ,拆建 箱 涵 4 座、电灌站 2 座,新建闸站 1 座、过渠涵 1 座 , U90 节制闸 1 座,更换电灌站水泵以及配套电机 1 套等。工程总投 726.50 万元。
2.3.1本项目施工实施分为 3 个施工标, 本 标段建设内容为:
施工 II标(合同编号:GLQNHSJ-2025-S0 2 )主要建设内容为:广陵区沙头镇范围内的 2 条河道生态清淤及岸坡整治; 清淤总长 1.63km ,护岸总长 0.855km ,拆建 箱 涵 4 座,新建闸站 1 座。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 5章工程量清单。
2.3.2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建安概算:对应的施工II标 209.02 万元 。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 124天 。 工程计划于 2025年9月30日开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6年1月31日前 具备 合同工程验收条件 (缺陷责任期另计) 。
2.5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L/T 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 / 。
( 3 )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5年5月-7月 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6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7 )其他人员要求 : /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B、C类) 。
( 9 )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
( 10 )其他要求:
1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6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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