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2025年-2027年低空无人机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山东
-日照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2025 年 -2027 年低空无人机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 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2025 年 -2027 年低空无人机施工项目(项目编号: CT20250819104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 2025 年 -2027 年低空无人机施工服务,包括铁塔无人机平台,楼面 / 房面无人机平台及相关安装、拆除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成交份额 100%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 100%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 2025 年 -2027 年低空无人机施工服务,包括铁塔无人机平台,楼面 / 房面无人机平台及相关安装、拆除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 81.00 万元,其中乙供材部分 44.00 万元,施工部分 37.00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 0.74 万元),含税金额 90.05 万元,乙供材税率按照 13% 、施工按照 9% 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2 工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 15 天。
2.3 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2.4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
2.5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 1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1 人;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至少 1 人。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 2025 年 4 月(含)至响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低空无人机机场施工类业绩。
3.6 关联关系:
( 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2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 3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 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 / 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 11 )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9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评审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3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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